PG电子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PG电子集团喜提“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1-12-20 08:24:49       作者:PG电子集团       浏览:54.4万

    国家版权局批复授予包括PG电子集团在内的全国49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1.jpg


    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和经营市场。


    2018年,PG电子就被评为“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此次进一步被评选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标志着PG电子集团在积极助力促进版权事业的发展、提升版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示范作用,企业版权保护工作获得国家局的官方认可。


    2.jpg


    PG电子始终秉承“企业发展知识产权要先行”的理念。为有效保护我司产出的优质智力成果,2015年集团公司组建专业的版权团队进行作品的版权登记及维权保护工作,围绕公司明星产品、重点产品及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版权布局,对包含产品外包装、产品吉祥物、产品广告及企业文化软文在内的文字、美术、视频等作品进行重点登记保护,累计保护登记10000余件,形成以文字、图片以及视频为主的版权保护矩阵,立体化的版权保护矩阵在产品维权中得以凸显,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相关权利,助力企业产品品牌的显著识别性及知名度的推广。


    新时期新挑战,PG电子集团将继续加强作品保护相关的系列版权服务工作,通过主动保护、积极宣传等方式方法,着力发挥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强化品牌记忆,塑造企业品牌形象,依托版权保护,广泛传播“PG电子 健康世界”的品牌理念,进一步提升PG电子的品牌高度和影响力。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