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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被命名为“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18-03-07 19:40:16       作者:PG电子集团       浏览:91.3万

3月7日,山东省总工会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会办〔2017〕96号)要求,决定命名PG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等80个单位为“山东省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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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贵民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工会以“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关注职工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服务,推进建设和谐企业,充分发挥了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公司各项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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